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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氨酯泡沫填缝剂安全须知

日期:2016-07-20 来源:上海威固化工制品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禁止刺穿或燃烧料罐及空罐,施工时远离火源及热源

运输、保存过程中严禁明火,避免撞击和日光曝晒,料罐温度不得超过45℃

不可倒置,正常状态下料罐带有压力,处置不当会有爆炸(或爆裂)危险

施工时须戴有防护目镜和手套,并保证良好的通风

如果泡沫不慎触及眼睛和皮肤,请立即小心用清洗剂洗净,然后用清水冲洗,必要时请就医。固化后的泡沫一般只能机械性清除

本品含有异氰酸酯成分,未固化胶体具有刺激性

将料罐及空罐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以免发生意外和危险

本品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和贮存请按相关规定进行,产品请存放在25℃以下的阴凉干燥处,保质期一般在9-12个月左右。

补充内容:

1.产品说明

将聚氨酯预聚物、发泡剂、催化剂等组分装填于耐压气雾罐中的特殊聚氨酯产品。当物料从气雾罐中喷出时,沫状的聚氨酯物料会迅速膨胀并与空气或接触到的基体中的水分发生固化反应形成泡沫。固化后的泡沫具有填缝、粘结、密封、防火等功能。

2.政策性导向

聚氨酯泡沫填缝剂被建设部列为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产品。

3.相关标准

产品执行标准:

JC 936-2004《单组分聚氨酯泡沫填缝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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